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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本项目选聘文件已于2026年9月17日通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评标工作已于2026年10月9日结束。现将本项目中标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标价格:1,5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本次公示的中标人依据选聘文件评审的结果,不代表最终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公司将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提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决定;最终聘任结果以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载明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公示期届满后提出的异议请求,不再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

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

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注:异议书内容不全的,不予受理。)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接收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3号。异议书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以选聘人实际收到异议书之日为准。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2日17点(北京时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经理

联系电话:022-86878696

电子邮箱:cwb@tjjqzb.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3号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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